区经信委关于公开征集昌平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(贷款贴息政策)支持项目的公告

时间:2018-08-10


一、支持方向

 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的小微企业对照《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》附件1的要求,按自愿申请的原则自主申报。


二、申报要求

  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昌平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、登记、纳税的小微企业。(具体标准参照附件2)。涉及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的行业企业不予支持,高新技术企业除外。


三、申报周期及报送地址

  征集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项目,获得过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支持。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1日-8月31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细则中要求的材料清单内容,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,一式二份,申报材料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,同时携带电子版资料报到区经信委中小企业科。

  区经信委地址:昌平西环路15号;办公楼内304、306室

  联系电话:69746159 69709472

 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:89788200 15001376398

       附件1: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.doc

       附件2:中小企业划型标准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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